支持互联网+应用

作者: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发布日期:2016-05-11 16:24:00 查看次数:6536 次

 

(一)申报条件
由非政府资金建设且已投入运营,有较高推广价值和较好商业发展前景、能够形成一定的行业应用示范引领作用的物联网、云计算、大数据、移动互联网、信息安全等下一代互联网产业发展项目、重大应用示范项目和电子商务项目及大数据产业应用项目。
(二)申报材料
1.《黄石市互联网+应用示范项目专项资金申报表》;
2.项目报告书(含项目实施方案、投资和应用推广情况,项目对企业发展方向的影响等);
3.企业营业执照、组织机构代码证、税务登记证(复印件);
4.固定资产投资专项审计报告(含《固定资产投资发票明细汇总表》、项目执行期内企业对该项目的投入证明材料)。
(三)支持标准
按项目实际投入的10%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,单个项目补助金额最高100万元;新上大数据产业园区及软件园区项目补助金额最高300万元。

 

附件:黄石市互联网+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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